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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豫区总工会“五突出”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春季要约活动

发布日期:2020-04-24 16:15 浏览次数: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两聚一高”精神,围绕建立健全职工工资增长机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推进集体协商提质增效,宿豫区总工会坚持“五突出”,在全区各类企业、行业和区域中集中开展2017年工资集体协商“春季要约”活动。

一是突出抓好集中要约。抓住春季企业集中调薪的有利时期,及时开展集体协商要约,特别是对经济效益增长、职工工资增长幅度没有达到工资指导线下限的企业;职工工资水平低于当地同行业平均水平且增长缓慢的企业;将最低工资标准作为职工工资支付标准的企业,通过开展要约行动,建立健全企业工资分配协商共决机制和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与支付保障机制。

二是突出抓好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协商。在产业集群、中小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相对集中的开发区、工业园区和纺织、板材、化工等行业,重点就行业最低工资标准、主要工种计件单价、劳动定额及工资调整幅度等职工普遍关心的事项进行集体协商,加快推动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协商工作取得新进展。

三是突出抓好集体协商程序规范。坚持做到“五个公开”,即公开民主选举职工方代表、公开征求职工意见、公开协商程序及议题、公开对双方达成的协议进行表决、公开集体合同兑现书,重点把好职工方协商代表的民主选举关、职工方协商代表的保护关、集体合同的审核关和集体合同的公布兑现关,确保实现依法协商、规范协商。

四是突出抓好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加大《江苏省集体合同条例》宣传力度,通过拓宽宣传渠道、创新宣传形式,广泛深入宣传实施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推动有关各方切实尊重职工民主权利,保障职工经济利益,提升依法推进、依法规范集体协商工作水平。

五是突出抓好集体合同履约兑现。不断加强企业内部民主管理工作,督促企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厂务公开等形式,向全体职工公开集体协商程序,公开集体合同履行情况,主动接受职工监督。同时,督促企业及时将集体合同报送人社部门备案,提高审查经办信息化服务水平,保障集体协商结果及时生效和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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